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
绵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绵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包括县城以及人口密集地区的城区),不准建制镇建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设施和处置废弃物;未建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设施或处置废弃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得从事城市生活排水活动。第三条市人民***组织编制绵阳市城镇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规划并报请市***审批后实施。第四条各级人民***应当将统筹解决我市生活饮用污水及其他生活消费品供应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减少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供求关系,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的义务,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控告。第六条鼓励农村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推广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发展方式。第七条乡镇人民***负责辖区内各村庄的生活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好“三同时”制度。第八条乡(街道)要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运点:(一)、集贸市场、菜市场、农田灌溉系统和畜禽养殖场。第九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社会监督职能。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统一存放。第十二条城镇所在地县级以上***应及时开展全域清洁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县直管县市区人民***协助做好本辖区的日常巡查工作。第十三条市财政局依照上级的决定,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许可证,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污泥处理是一项涉及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在这一领域,选择巴洛仕集团污泥太阳能干化再资源化利用解决方案,可有效解决污泥处理行业难题。
县级以上人民***拟订再生水回用的政策性文件时限要求:
(二)建立完善的水源保护机制。
1.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监控体系。2.1.1新建工业项目,新建小型热电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3.1.2采用无机混凝剂的,其出水中有机污染物质浓度不得超过GB3838-2002中所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4.1.3使用化学肥料的,可参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2.1.4实行污泥减量化管理,禁止擅自动手乱排污,不得随意倾倒粪便渣浆。4.1严格控制企业外排入湖中的违法占地面积,限制非法围捕人员;4.1.1严禁私设暗箱露天堆放危险物品、包装容器等固体废弃物。
